访客留言
返回首页
北京绿之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企业资质
    • 组织架构
    • 发展历程
  • 工程技术
    • PMS植生基材喷射技术
    • 客土吹附技术
    • 液压喷播绿化技术
    • 三维网绿化技术
    • 生态袋绿化技术
    • 植生带(毯)绿化技术
    • 植生袋绿化技术
    • 苗木移植技术
  • 产品介绍
  • 工程案例
    • 公路边坡复绿工程
    • 废弃矿山复绿工程
    • 石油、天然气管道复绿工程
    • 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 河道整治复绿工程
    • 其它坡体复绿工程
  • 科技成果
    • 文章
    • 专利
    • 获奖
    • 课题研究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 行业新闻
  • 联系我们
Previous Next
+ 快速导航
  • 公司新闻
  • 行业新闻
联系我们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硅谷亮城2B-201
电 话:010-62976803
邮 箱:fgreen705@163.com

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北京绿之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新闻中心 行业新闻
作者:admin   添加时间:2019-01-28 12:49:24 浏览:

海南文昌水土保持站原负责人黄勇被公诉

  南国都市报1月23日讯(记者何慧蓉)1月21日,文昌市水土保持站原负责人黄勇涉嫌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黄勇。

  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黄勇在担任文昌市水土保持站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较大;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打印本文
  • 关闭本页
  • 评论
  • 推荐度:
上一篇:49.5MW!河南响屏山风电项目顺利通过水土保持验收
下一篇: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调研我省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工作
返回顶部
TOP
  • Copyright © 2014-2015  北京绿之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2620号-1  Powered by 北京绿之源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硅谷亮城2B-201  电 话:010-62976803  传 真:  邮 箱:fgreen7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