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市水务局在水源大厦3楼会议室组织召开2019年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会议。市水务局副局长胡细银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直有关部门、各区(新区)水务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建水务局以及50个存在严重级及以上水土流失隐患风险项目的建设单位、市级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技术服务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水务局通报了2019年全市50个水土保持重点监管项目水土流失情况,并对整改工作和水土保持执法监管提出了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轨道办等部门就行业落实水土流失整改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中山大学·深圳建设工程项目(一期)、新建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工程等3个项目建设单位分别就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及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作了汇报。
胡细银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严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认真做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各项工作,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要带头履行水土保持防治责任,做到绿色开发,文明建设。二是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迅速组织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成立项目水土流失隐患整改小组,对所负责的项目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水土流失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形成整改闭环。对短时间无法整改到位的项目,要立即停工整改,坚决防止因项目抢工期而造成实质性的水土流失危害,乃至安全生产事故;对已经造成水土流失的项目,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影响。三是水务、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城管、工务等相关部门和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各担其责,齐抓共管,确保水土保持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完善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运转协调的长效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心协力做好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四是要严管重罚,以惩治“未开展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未按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已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等违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执法力度。要将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国家和地方信用评价体系,对其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资质认定、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严格限制或禁入,实行联合惩戒,让违法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同时,对屡教不改、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危害的项目,要在严肃认真查处的同时,通过媒体对责任单位予以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局水土保持处 郑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