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发布了《济宁市2018年水土保持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中显示,去年我市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6.9平方公里,实施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8处,建设塘坝池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55座,其中5处国家、省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完成治理面积47.27平方公里,圆满完成了《全市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同时,去年我市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73个,涉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394.77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269.16万立方米,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17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180.61万元。
按照“一山一湖两平原”的水土保持总体布局,我市着重做好了东部低山丘陵区的生态功能维护和合理开发,重点保护南四湖水质和生态环境,重视泗河、白马河等重要河流上下游及沿线的生态建设,科学优化中部山前平原人居生态维护以及西部平原农田防护建设空间格局,分轻重缓急进行了系统防治。
同时,在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三级分区体系和省级区划结果的基础上,我市水土保持区划根据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情况、水土流失现状等因素,结合实际需求进行详细划分,具体划分为“东部低山丘陵土壤保持—水源涵养区”、“南四湖生态—水质维护区”、“中部山前平原人居生态维护区”和“西部平原防沙农田防护区”。
而在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站点设置上,我市境内设有水文站49处,其中国家基本水文站13处。同时,设有水土保持监测专用站点两处,分别为曲阜九仙山坡面径流观测场和大运河后营水文观测站。“去年,我市建设基本农田(含坡改梯)1556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556平方公里,栽植经济林1060平方公里,封育治理2847平方公里,以及其他治理措施671平方公里。”据市城乡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泗水县鹅湾小流域、邹城市九山小流域、邹城市牙山小流域成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泗水县茂石沟小流域、邹城市孔沟小流域成为省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5处重点工程使治理区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