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江陵县水政监察大队积极履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于8月18日至21日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生产建设项目现场,开展水土保持法规宣传工作,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全面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
此次宣传活动覆盖了全县28个生产建设项目和10个乡镇(管理区) ,共发放《湖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宣传手册300份,动用宣传车4台滚动播放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
在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宣传了水土保持法及有关法规的要求,强调了水土保持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意识。
【来源:江陵县人民政府】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