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受理并办结浙江省通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滨海新区龙湾工业园E-02-01地块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审批,并于1月6日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据悉,该企业是龙湾自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后,首个在税务部门完成缴费的项目,标志着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在划转四项非税收入中水土保持补偿费工作中率先完成审批缴费全流程。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将由税务部门征收。 2020年12月30日,龙湾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税务区完成了该工作的移交。1月5日,浙江省通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成为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首个企业。针对移交后的首件,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陪同企业办事人员一起跑税务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协调打通缴纳水保费相关环节。1月6日,该企业在附近的高新区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顺利完成缴费。
今后,企业在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办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之后可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税服务厅、区水务局高新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网上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有效解决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碎片化”的问题,实现定点缴纳、统一管理、统一配置,提高审批效率,畅通审批环节,切实方便群众和企业,助推“重要窗口”建设,进一步加强了“一网通办”的服务范围和效率,增进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感,充分践行了“最多跑一次”改革。
【来源:龙湾区农业农村局】